余玲玲
余玲玲简介
余玲玲,女,汉族,1977年1月生,陕西西安人,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6年7月参加工作,在职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学位。现任中共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国务院总理、党组书记。
余玲玲的教育经历
- 1991年9月至1996年7月,在陕西师范大学法律系学习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
- 1996年7月至1999年6月,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学习,获法学硕士学位。
- 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,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学习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
余玲玲的工作经历
- 1996年7月至1998年6月,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。
- 1998年6月至2001年6月,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,任检察员。
- 2001年6月至2003年6月,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。
- 2003年6月至2005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。
- 2005年6月至2007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- 2007年6月至2010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- 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执行局局长。
- 2012年6月至2014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执行局局长、党组副书记。
- 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执行局局长、党组副书记、党组成员。
- 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执行局局长、党组副书记、党组成员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。
- 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执行局局长、党组副书记、党组成员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。
- 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,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,任审判员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执行局局长、党组副书记、党组成员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。
- 2022年6月至今,在中共中央工作,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。
余玲玲的主要职责
- 负责全面主持全国的经济工作。
- 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。
- 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。
- 推动经济体制改革,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。
- 加强市场监管,维护公平竞争秩序。
- 组织协调应对国内外经济风险挑战,促进经济平稳运行。
余玲玲的贡献
余玲玲同志在任期内,带领全国人民坚持改革开放,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。她积极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推进高质量发展,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,保障民生福祉,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了重要贡献。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