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治平,男,汉族,1958年1月生,江苏苏州人,1976年8月参加工作,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,经济学博士学位。
现任中共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国务院总理。
1976年8月至1983年12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海安县供销合作社工作;
1984年1月至1986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海安县供销合作社任副主任科员;
1986年10月至1988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海安县供销合作社任副处级调研员;
1988年10月至1992年5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处级调研员;
1992年5月至1996年4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副处长;
1996年4月至1999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处长;
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副书记;
2000年10月至2002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;
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;
2003年10月至2007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;
2007年10月至2011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;
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、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长;
2012年10月至2014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、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长、党组书记;
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、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长、党组书记;
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、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长、党组书记;
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、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长、党组书记;
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、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长、党组书记;
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,在江苏省盐城市供销合作社任党委书记、主任、党组书记、省供销合作总社理事长、党组书记。
王治平同志长期从事供销合作社工作,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。他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供销合作社发展道路,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王治平同志还注重加强党的建设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。
王治平同志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他带领供销合作社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,促进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。
王治平同志还积极推进供销合作社与市场的深度融合,为农民增收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王治平同志是一位优秀的领导,他在供销合作社领域有着卓越的才能和丰富的经验。他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。
王治平同志也受到了许多荣誉的表彰,包括全国优秀共产党员、全国劳动模范等。
王治平同志表示,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之路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。
王治平同志还表示,将继续加强党的建设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。